培育壮大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依托中老铁路,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物流企业申报A级认证,增加4A级、5A级企业比例;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物流企业挖掘现有物流用地潜力,利用现有土地新建仓库设施。
强化市场主体服务。支持昆明仲裁委员会积极拓展国际仲裁业务,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允许境外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试点地区设立业务机构,建立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开展中老铁路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为中老铁路运营提供商事纠纷解决便利。
营造营商环境。签订“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城市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协议;加大贸易、物流等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境外投资合作人员往来便利化。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沿线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党政主要领导围绕中老铁路沿线开发每年带队招商引资。
加大运贸一体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昆明铁路国际班列海关监管场所运营,建成后的日常运维经费由市级与属地财政给予补助。借鉴中欧班列运营经验,加大对中老班列开行初期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至2024年,市级统筹政策对在昆明市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给予支持。
促进民心相通
为双方交流构筑新通道
拓展友城关系。加强昆明市与老挝万象市、琅勃拉邦市友好交往;持续拓展对老友好关系,推动安宁市与老挝勐赛县缔结国际友好交流城市。
加强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昆明铁道职业学院实施援老挝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能力建设及教育技术合作项目。
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到2024年,在南亚东南亚建设不少于15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加强国际旅游合作。持续推动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建设,加强与老挝万象市文化旅游合作。
扩大民间沟通交流。实施好“书香润亲情”——海外“昆明书屋”项目,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贸合作。
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平台。为企业在老挝投资兴业聚集更多信息资源、开辟更多交往渠道、搭建更多服务平台。